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中开展公民教育的研究

作者: 时间:2011-01-17 点击数:

摘 要:职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将直接成为社会的一员,如何将他们培养成合格的现代公民,对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来说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职业学校开展公民教育的途径很多,而德育课由于其基本任务与基本内容与公民教育具有质的同一性,成为开展公民教育的主阵地。同时将公民教育引入德育课堂也是深化德育课改的必然要求。在德育课教学中开展公民教育必须在充分认识德育与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性的基础上,从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式的创新、评价体系的构建等多个角度付诸实施,以保证教育的有效性。

关键词:德育课、公民教育、职业学校

自梁启超先生提出“新民说”以来,公民教育这一概念在我国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明确提出要对青少年实施公民教育,但始终没有正式付诸实践。近几年,随着现代公民社会的建立及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颁布,我国的公民教育进入到一个新阶段。2005年年底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我国首套中小学公民教育新读本。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在青少年中开展公民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被提到了新的高度。职业学校的学生是青少年中一个重要的群体,是职场一线实用技术人才的后备军,他们毕业后就直接成为社会的一员,将他们培养成合格的现代公民,既能帮助他们完成从学生到职业人的转变,又能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劳动者,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

一、德育课教学中开展公民教育的现实性与切入点

职业学校开展公民教育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开设独立课程;组织相关学科教师挖掘本学科有关公民教育的知识,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渗透;开展与公民教育相关的课外实践活动;建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现代公民教育体系。从目前的现状来看,职业学校尚没有将公民教育作为独立学科纳入到必修课的范畴里,公民教育的体系也尚未形成,课外实践活动又常常因时间、场地、经费等限制不具备常规性,在相关学科中进行渗透就成为众多途径中的最具操作性的。与公民教育关联性较多的学科主要集中于德育、语文、历史等人文类课程,其中,德育课程的基本任务和基本内容与公民教育保持了相当高的一致性,这使得在德育课教学中开展公民教育有了现实性和切入点。

从基本任务上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明确指出:职业学校德育的基本任务就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公民,进而成为报效祖国、积极进取、诚实守信、敬业乐群,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可见,公民教育本来就是职业学校德育的应有之意,两者在基本任务上是趋同的。从基本内容上看,学校的公民教育其内涵是通过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教学,使学生掌握公民知识、形成公民意识、养成公民行为、拥有公民能力、内化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活动,其外延包括爱国主义教育、政治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而现行职业学校德育的基本内容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给予了明确的规定:1、民族精神教育。2、理想信念教育。3、道德品质、文明行为教育。4、遵纪守法教育。5、心理健康教育。6、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其中民族精神教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理想信念教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以初步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知识;道德品质、文明行为教育包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纪律教育。对比之下我们不难发现,公民教育与职业学校的德育在基本内容上重合点,它是通过德育课教学开展公民教育的最佳切入点,德育课成为当前职业学校能稳定地、经常地开展公民教育的主阵地。

二、德育课教学中开展公民教育是深化德育课改的必然要求

近来年,随着德育课程改革观念的深入人心,改革实践的不断突破,新大纲的颁布及新教材的使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传统德育学科的某些弊端,但是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第一,教育目标空泛、虚置。职业学校德育的根本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应该说,这种定位是有长远指导意义的,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缺乏与“根本目标”相配套的“现实目标”,先进性要求有余而普遍性要求不足,只有统一化的要求而无个性化要求。第二,部分内容仍然存在“政治化”、“工具化”的特点,与社会、生活实际相脱节;第三,课程模式依然是以教师为主、教材为本的“说教式”,学生的主动参与不够充分;第四,评价方式单一,强调知识的掌握,对学生人格的完善、综合素质的提升帮助不大。在德育学科中开展公民教育将成为克服与解决这些问题的新抓手。

公民教育是一种面向所有人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底线教育”,这决定了它的教育目标将更加现实,更加容易达到,教学内容更宽泛、具有综合性。将公民教育引入德育课教学中,有助于改变教学目标空泛、虚置的现象,丰富与充实德育课的教学内容,使其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例如,德育课要求启发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其社会责任感;而公民意识的核心内容是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适应的责任感,包括对国家、对家庭、对他人负有的责任。德育课的责任感教育不仅在内容上与公民的责任感教育相一致,在要求上也都是公民责任意识于不同社会角色的具体体现,脱离了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权利义务观,德育课的责任感教育就成了没有共鸣效应的空洞说教。

公民教育把立足点放在“公民”上,而公民角色的本质涵义有“国家归属”和“个人主体行为方式”两个层次,也就是说,公民教育既强调作为国家公民共同的基本要求,具有广泛性、普遍性的特点;同时又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主体性精神是公民教育的基本价值理念。公民教育是一种“教育实践活动”,强调学生的参与性,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活动中促进学生公民素质的养成。将公民教育引入到德育课教学中有利于“以学生个体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的改革与创新。

总之,将公民教育引入德育学科的教学中,已经成为德育学科教学实现与时俱进的基本指向。

三、在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中开展公民教育的现实策略

虽然德育课在基本任务及基本内容方面与公民教育有着质的同一性,但是两者之前是不能划等号的,我们既要看它们之间的诸多相同点,也要认识到彼此间的差异,必须从学生实际出发,突出职业特色,从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模式的创新、评价体系的构建等多个角度来实施,才能保证教育的实效性。

1、充分认识德育与公民教育的差异性

虽然德育与公民教育重合点很多,但两者之间也存在差异性,对差异性的清醒认识是我们在德育课中开展公民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德育课程的教学强调个人对国家、社会的服从和责任,公民教育是以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为基础,去理解个体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和责任的;德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了执政党的政治倾向、主张和价值取向,公民教育则以公民社会的要求为基本取向;德育课程的教学是以应然的道德性为本的教育,公民教育则是以实然的合理性为本的教育。因此前者比后者追求的境界更高,后者比前者更具普适性。德育课教学中切忌出现以以德育代替公民教育或者以公民教育代替德育的倾向。比如《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第二章《知荣辱、有道德》中有关于“遵守社会公德”的教学内容,教师在讲解时,不仅要强调个人对社会公共道德的遵守和责任,还要告诉他们公民享有公共道德的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与单位、组织、政府、国家、社会等公共性关系的面向及公共生活外,还要包括公民对其他个体、家庭等私人生活的面向。

2、以职业学校学生的实际现状为出发点来制定教学目标

德育课教学目标的制定切忌过大过高,要重视基本目标的实现。职业学校的学生普遍存在自我成就动机低下,自信心不足,规则意识、法制意识淡薄的现象,其道德素养水平不高,普遍缺乏做合格公民的身份诉求,过高的目标会使他们产生挫败感和自卑心理,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由此失去公民教育的契机。比如我们在讲到“我与他人”的关系时,就可以具体分为五个层次,最高层次——舍己为人,最佳层次——利己利人,良好层次——利人不损己,基本层次——利己不损人,非道德层次——损人利己。在这五个层次中,德育课应该根据不同学生的道德水平差异,将重点放在基本层次、良好层次和最佳层次上,其中基本层面的要求是最底线,是对全体同学的共同要求。如果我们只告诉学生最高的层次要求,不仅绝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目标无法实现,而且还失去了解基本层面的机会,导致部分学生底线的缺失,做出“损人利己”的事情。

3、依据各德育学科的特点开展公民教育

目前职业学校开设的德育课程主要有《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和《哲学与人生》,公民教育的开展应该与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相结合,与职业教育的特点相结合,自然切入,有机整合,有所侧重。比如,在《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中公民教育可结合“认识自我”“了解职业”“科学生涯规划”“树立职业理想”“善于时间管理”“学会终身学习”等内容,侧重于帮助学生做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和就业、创业前的准备。在《经济政治与社会》课程中可以着重结合“劳动创造财富”、“市场遵循规则”、“正确看待分配公平”、“绿色消费”、“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等内容,侧重于提高辨析社会现象、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结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权利义务观”“民主法制的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承担责任”等内容,侧重于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哲学与人生》课程中结合“规律的客观性”、“一切从实际出发”“联系与发展的观点”、“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认识发展的规律”、“个人发展与社会的关系“、“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等内容,侧重于学生价值判断力和行为选择力的培养,引导他们对个人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当然,在德育课中开展公民教育也可以尝试打破章节限制,将教材中与公民教育相关的内容抽取出来,以专题的方式开展教学工作。

4、创新教学方法,增强公民教育的实效性

教育的实效性问题与其教学方法的选择有着直接的关系。“重灌输、轻引导;重说教,轻行为养成;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灌输式”教学方法,不仅不能达成教学目标,还会使学生丧失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缺乏公民应有的行为实践能力。近几年广大德育课教师在实践中广泛尝试了多种新型的教学方式,如案例分析法、小组合作法、情景教学法、活动学习法、研究性学习模式等等,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教学方式,要想使公民教育产生实效必须始终坚持:第一,以学生为中心,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与民主精神。课堂中多让学生参与,引导学生主动分析、解决问题,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培养在价值冲突中的理性辨别能力和自主选择能力。第二,以实践为中心,培养学生的践行能力。在课堂上注重情境的创设和学生角色的扮演,在课堂之外引导学生走进社会、走进企业,通过亲身经历来获取处理复杂问题的技能、技巧,提升综合实践能力。第三,以体验为中心,促进道德的动态生成。在课堂教学中让师生间、生生间在平等的条件下,开展讨论与交流,强调彼此间的理解与合作,使学生学会通过沟通、争议、妥协、吸纳,最终达成共识的能力。

5、构建多元化评价体系,促进公民素质的养成

选择什么样的评价方式会直接导致学生运用什么样的学法,形成什么样的行为习惯和个人素养。以试卷和标准答案来对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从而做为奖惩的依据,将有意或无意地扼制个人道德主体性,出现绝对服从或盲目叛逆两种极端。多元化评价体系的构建成为德育课评价方式改革的总趋势。

第一,多元化评价强调评价方式多元性,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性。不局限于单一的笔试,而将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技能竞赛、实习表现等方面引入评价机制,对学生的素质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查,以促进个体的发展为宗旨。第二,多元化评价强调评价内容的多元性,从注重学业成绩向注重能力转变。职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能否迅速被社会接纳,不取决于他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取决他是否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合作,学会做人,而做人的最底线就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第三,多元化评价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性。从过去的单一的教师评价转变为包括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和互评、家长评价、师傅评价等多主体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特别是学生作为评价主体,将评价变成了由学生主动参与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教育的过程。同时,在评价中师生间、生生间、家长与子女之间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形成平等、友好和民主的评价关系,使学生更易于接纳和认同评价结果,养成以平等、民主的方式去处理问题的行为习惯。

参考文献:

① 李萍,钟明华,公民教育——传统德育的历史性转型[J],教育研究,2002,(10):60.

② 宋晓梦,传统德育向公民教育延伸[N],光明日报,2008—04—18.

③ 赵晖,社会转型与公民教育[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一版.

④黄向阳,德育原理[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

⑤ 余双好,现代德育课程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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